天津市滨海新区应急管理局

滨海新区持续推动危险化学品、燃气安全、 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落实
发布日期: 2022-09-05 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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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和市安委会工作要求,进一步夯实滨海新区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15条措施,滨海新区持续推动危险化学品、燃气安全、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落实。

    一是强化组织实施。建立由分管副区长为召集人的滨海新区危险化学品、燃气安全、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协调机制,负责组织实施专项整治工作,统筹协调区有关部门、各开发区和各街镇落实相关工作任务,组织开展督导评估,协调解决专项整治中的重大问题。各开发区、各街镇建立本区域危险化学品、燃气安全、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负责辖区内各专项整治组织落实。

    二是明确职责分工。各专委会和协调机制结合行业领域特点,协调解决危险化学品、燃气、自建房等安全重大问题。牵头部门逐步健全完善专委会和协调机制工作方式,主动沟通,从严、从细、从实统筹推动专项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工作。成员单位认真履行职责,积极配合开展联合整治工作。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等行为和重点区域开展联合执法,严格落实“黑名单”制度,同时运用好行刑衔接,采取查封、扣押、停电、吊销证照和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双追责”等强制措施,实施最严格的联合惩戒。

    三是强化链条治理。各区域、各部门切实做好事前把关重预防、事中监督除顽疾、事后闭环强追责工作,强化全链条、系统化治理。围绕推进新区稳经济一揽子专项措施、疫情稳定复工复产等工作,深化推进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排查整治等一系列安全生产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扎实做好问题隐患整改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全力保障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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