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关于经开区荣鑫园 “12·26”燃气管线事故的警示通报
索引号: 204-9856-2021-00001
发布机构: 区应急局
文  号: 津滨安办发〔2021〕3号
主题分类: 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工作
成文日期: 2021-02-03
发文日期: 2021-02-09
有效性: 有效

关于经开区荣鑫园“12·26”燃气管线事故的警示通报

各开发区安委会,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各街镇,各有关单位:

2020年12月26日10时51分,天津开发区永道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在经开区荣鑫园住宅小区雨污分流管网改造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一起燃气泄漏事故,虽未导致人员伤亡,但危险性极大,在社会造成了不良影响,根据区领导的批示要求,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堵塞漏洞,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坚决防范和遏制事故,通报如下:

一、事故基本情况

   2020年12月26日10时51分,天津开发区永道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在经开区荣鑫园住宅小区雨污分流管网改造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在使用铁镐人工挖掘沟槽时,将地下废置带压燃气支管凿破,导致燃气泄漏该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780元

二、事故暴露出的问题及处理情况

该起事故暴露出涉事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未吸取2019年8月1日汉沽东扩区、2019年8月28日新港二号路因施工造成的燃气管线泄漏事故的教训,安全意识淡薄、安全风险辨识不到位、现场安全管理混乱、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不彻底等突出问题天津开发区永道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作为项目承包单位,施工前未与地下管线管理的相关单位沟通确认施工地点的地下管网情况,未进行实际勘测,盲目组织施工人员施工,也未要求燃气供应单位进行现场监护天津泰达建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作为监理公司施工现场燃气安全风险点位监督、检查不力。

经开区已责成项目建设单位天津泰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对施工总承包单位天津开发区永道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罚款3万元;对监理单位天津泰达建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罚款1万元;对劳务分包单位天津市恒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予以清退处理。对有关责任人员作出了批评教育、作出书面检查、罚款、撤换等处理。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1.各管线业务主管部门和管线权属单位要切实落实滨海新区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中的《城市地下管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定期排查并消除地下管线存在的安全隐患。各开发区、各街镇清查、登记废弃和“无主”管线,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废弃管线要及时处置,消灭危险源。

2.各管线业务主管部门和管线权属单位,对地下管线安全风险较大的区段和场所要进行重点监控指导管线权属单位建立地下管线(综合管廊)巡查养护隐患排查制度,切实提高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针对城市地下管线可能发生或造成的泄漏、燃爆、坍塌等突发事故,各管线权属单位要制定应急防灾综合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3.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影响城市地下管线的第三方工程项目专项排查,对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要严格监管对盲目施工擅自施工导致外力损毁城市地下管线及附属设施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并纳入诚信体系黑名单,进行联合惩戒。各管线权属单位要强化日常巡线,认真排查城市地下管线情况,完善和规范管线地面标识和站点安全警示标志,确保各类标识和标志完好有效。各管线业务主管部门要督促管线权属单位加强管线巡查责任制度的落实。

4.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要严格履行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要将安全责任落实到各个环节、各个岗位,确保无缝衔接、不留死角。地下工程施工必须摸清施工点位地理信息,掌握燃气管道、供热管道、供水管道、电力线路、通讯线路的敷设情况,制定安全可靠的施工方案并认真执行。加强现场施工作业管控,杜绝盲目施工和习惯性违章作业,做好安全监护和巡查工作,对发现的隐患问题,要立即整改消除

  区安委会办公室

                          2021年2月3日

(联系人:杜晨曦,联系电话65305652)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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