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三季度滨海新区安全生产事故风险预警
发布日期: 2017-07-11 00:00      来源: 区应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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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24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对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检查再落实,强化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和超前防范,突出重点行业领域,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加强值班值守和应急处置,进一步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前两季度,我区共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11起,死亡11人。6月份里来已发生多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安全生产事故。三季度正值汛期,极端气候突出,夏季也是中暑、雷击、触电、硫化氢中毒以及交通事故、建筑施工事故的多发期,应引起各管委会、各街镇、各部门、各有关单位的高度重视,为了防范各类重特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特提出2017年三季度我区安全生产事故风险预警:

    (一)建筑行业。三季度高温多雨,城市基础建设及重点生产经营建设项目进入施工旺季,脚手架坍塌、深基坑和沟槽坍塌、高处坠落、建筑机械倾倒、触电等事故处于高发期。

    为此,各管委会,建交等职能部门和各建筑企业,应强化对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特别是要加大对深基坑支护和稳定性的监测,对塔吊等大型施工机械的检验,对可能出现的安全风险进行评估,并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做好应急物资、应急装备和应急队伍的储备和准备工作,提高应对突发事故灾难的能力;落实建设工程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三方的安全责任,加大施工现场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治力度;强化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特别是危险辨识和紧急避险等应急常识的培训教育,严防事故发生。

    (二)危化行业及重大危险源企业。夏季气温高,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及重大危险源企业生产装置及管道、原料及产品温度将升高,装置及管线压力将增大,发生燃烧、爆炸和群体中毒事故的风险加大。冷库使用的液氨装置,发生泄漏的可能增大。因生产和储存危险化学品装置避雷和静电接地设施不符合规定,发生危险化学品装置爆炸的概率增大。

    为此,各管委会,各街镇(园区),各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及危化企业,要结合前期开展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治理方案的要求,认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危化生产企业必须全面分析辨识极端气候等有害因素的影响,加强防雷防静电设施检查,加强储罐密封空间的油气浓度检查,防止直击雷和感应雷引发危险化学品事故;加强危化品仓库、罐区、堆场等危化储存场所的防火、防爆、防晒、防洪、降温、冷却设备设施等安全设施的检查,加大对化工生产装置检修过程中的动火作业和登高作业的安全管理和现场安全监护;强化各沿海、沿河危化企业护岸堤坝的安全检查和监测,确保不发生溃坝、溃堤事故;加大对非化工单位使用液氨、液氯的检查,防止泄漏事故的发生;要制定完善应对各类事故的应急处置预案,做好应急物资的储备,加大应急处置演练的频次,提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

    (三)冶金、机械、船舶制造行业。三季度冶金、重型机械、船舶制造装备业处于大型钢结构件加工和船舶分段装配的繁忙时期,重型钢结构件等焊接、加工和吊装量将增大,发生钢结构件倒塌、高处坠落、起重机械伤害以及触电等事故的风险增大。加之受高温炎热天气影响,外包队伍员工体力劳动时间长、工作量大,也会导致事故机率增大。

    为此,各管委会,各街镇(园区),安全生产监管等部门及工贸企业,要开展好工贸企业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各冶金、修造船、机械制造等企业要强化生产现场的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对劳务工安全常识及安全技能的培训和教育,合理安排作息时间,注意防暑降温,严防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四)陆上石油天然气企业。进入雨季,陆上石油天然气企业井喷失控和硫化氢中毒事故概率加大。

    为此,陆上石油天然气企业要加强作业风险辨识和作业现场监护,提升设备本质安全水平,避免事故的发生。一是健全完善井控管理制度。要健全井控装置安装使用和保养、钻开油气层的申报和审批、防喷演习等管理制度。二是严格按设计施工。施工过程中,应当按设计要求安装井控装置,并按规定进行安装、试压、使用和管理。三是强化井控安全措施。钻开油气层前的申报、审批、交底、检查验收等准备工作必须到位;钻井、井下作业必须明确井控要求,施工方案必须符合有关技术标准;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井喷失控应急预案,并明确关井程序和处置措施。四是落实硫化氢防护措施。在含硫化氢地层实施钻井和井下作业,所用材料及设备必须满足防硫化氢要求,射孔作业等特殊作业要落实硫化氢防护措施;含硫化氢天然气集输管道应当合理设置紧急截断阀;在含硫化氢环境中作业必须制定防硫化氢应急预案。要按照《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安监总局令第62号)的规定,加强外包队伍的管理。

    (五)交通及旅游行业。进入三季度,道路运输繁忙,旅游人数增多,城市交通压力加大,发生道路交通、人员聚集场所群死群伤事故的风险增大。

    为此,公安交管,建交、商务、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和相关企业,应加大对大型客车车况及驾驶人员身体状况的检查,杜绝车辆带病运行、司机疲劳驾驶,加大对事故多发路段、风雨天道路交通疏导和监管,加强事故高发时间段的交通安全管理和酒后驾车的处罚力度;加强旅游运输的安全监管;加大对大型游乐设施的安全检测和监管;严格大型活动的审批、应急预案的制订,强化大型活动现场人员的疏导,避免恶性事故的发生。

    (六)职业安全健康。夏季天气炎热,空气湿度大,是职业性中暑和中毒的多发季节,建设工程露天作业现场、铸造、热处理等高温作业场所,发生职业卫生伤害事件概率加大;进入密闭狭小空间和污水井池作业,因缺氧和吸入有毒气体,发生中毒窒息的可能增大。

    为此,各企事业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安监总局、人社部、卫生部、总工会制定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安监总安健〔2012〕89号),减少高温天气室外作业的时间,对有热源产生的作业场所实施隔热、加大通风换气和缩短作业时间,轮换操作,为从业人员提供防暑降温饮品等措施避免职业性中暑事故的发生;同时要加强对进入密闭狭小空间和污水井池作业的安全监管和监护,采取加大通风和空气置换、佩戴防毒面具等措施,减少和避免中毒窒息事故的发生。

    (七)消防。夏季高温炎热是火灾事故频发期,特别是商贸市场、宾馆酒店和大型娱乐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因电气设备及线路老化、用火不慎和建设工程内外墙体施工和装饰,因违规动火等极易引起火灾。

    为此,各管委会、街镇,公安消防等职能部门和相关企业要组织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改,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普及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防火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开展应急演练;加大对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和公共娱乐场所等节日期间人员密集地点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的力度;依法查处各类消防违法行为,避免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八)触电伤害。三季度高温多雨,空气湿度增大。企业生产设备长期在潮湿的环境下运转,电气设备绝缘等级降低;加之作业人员出汗,身体表面绝缘电阻降低,极易导致触电事故的发生,尤其7-8月份是触电事故发生的高发期。特别是修造船、钢结构件加工、建筑施工与设备安装,熟食品加工、服装加工和餐饮服务等行业极易发生触电事故。

    为此,各有关部门、企业必须强化对电气设备、线路和防触电装置的安全管理,加强绝缘性能检测,认真排查和整改隐患,对从业人员和广大市民安全用电知识和触电急救常识进行宣传和教育。

    (九)海上渔业与海上交通。三季度是近海渔业捕捞休渔期,大批渔船集中停泊在渔港或停泊点休渔,因用火不慎,引发火灾的可能增大;盛夏又是人们海上观光旅游的季节,发生船舶翻沉、人员淹溺、失踪的风险加大。

    为此,相关管委会和农委等职能部门,必须加大对从事海上运输、观光、垂钓等船只的安全监管和船舶安全状况的检验,杜绝渔船非法载客从事海上观光、垂钓等经营活动,严厉打击无证船舶非法经营活动。

    (十)防台防汛。三季度极端天气多,又是主汛期,因汛期地下涌水量加大,存在地面积水和海水倒灌的风险;发生防波堤及水库溃坝、深基坑、挡土墙和围墙坍塌的危险增大;高大生产设备设施、建筑工地塔吊、脚手架、城市大型广告牌匾和大型游乐设施发生倒塌的可能性增大。

    为此,各管委会,建交、规国、农委、环境、气象等职能部门,必须加大对深基坑、挡土墙、围墙和低洼地段的危房、险房、轻屋顶房屋等隐患的安全检查和监控,加大对病险水库整治和疏通河道力度,对不能保证安全的要立即采取加固措施或搬迁撤离;加大对沿海防波提坝、码头及港口大型设备设施的安全检查和监控,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必须采取加固等措施;对高大生产设备设施、建筑工地塔吊、脚手架、临时建筑、围挡、城市大型广告牌匾和大型游乐设施等易产生险情的设备设施必须采取加固措施;加大对低洼积水路段的重点整治,确保城区排水的畅通。要完善防台防汛应急处置预案,做好灾害天气的预报和预警,做好抢险救灾的物资储备,及时应对突发性灾害。

    滨海新区安全监管局

    2017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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