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滨海新区2012年11月份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 2012-12-17 00:00      来源: 区应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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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管委会,各委、局及有关单位:
       11月份全区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事故起数减少2起,下降66.7%,死亡人数减少2人,下降66.7%。前11个月全区共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15起,死亡16人,同比事故起数减少17起,下降53.1%,死亡人数减少17人,下降51.5%。总的来看,我区安全生产形势基本保持稳定,但是化学品储存、道路运输等恶性险兆事故近期连续发生,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防范对策,做到尽职履责。现将11月份全区生产安全事故的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事故简况
       “11.3”大港其他爆炸事故。2012年11月3日16时左右,在大港东千米桥东侧南堤下一处非法储存危化品仓库内,承租人张某在发现储存的10吨清蜡剂部分罐体出现泄漏现象后,安排其朋友康某和一名工人进行倒装作业,两人在作业过程中罐体发生爆燃,致两人烧伤,其中工人杨某某经医治无效于8日21时左右死亡。
       二、事故原因分析
    该起事故系非法储存危险化学品导致的生产安全事故,究其原因一是企业经营者无视相关法律法规,没有为储存危险化学品办理合法资质,非法进行生产经营活动。二是漠视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缺乏安全资金投入,缺少安全保护设施,储存危险化学品场所不具备相应安全条件;对员工教育培训不到位,造成员工安全意识薄弱。三是员工违章作业,野蛮操作。
       三、各管委会生产安全控制指标排位情况
       第一位,塘沽发生8起,死亡9人,占全年指标90%;
       第二位,大港发生4起,死亡4人,占全年指标80%;
       第三位,汉沽发生1起,死亡1人,占全年指标50%;
       临港发生1起,死亡1人,占全年指标50%;
       第四位,开发区发生1起,死亡1人,占全年指标20%;
       其余管委会未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
       四、下一步工作意见
       党的十八大已胜利闭幕,在十八大报告中提出的“强化公共安全体系和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体现了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重视,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确立了新的目标。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八大精神上来,坚决克服盲目乐观和麻痹松懈思想,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要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全力以赴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努力压减一般事故发生,促进我区安全生产形势保持持续稳定,现就做好下一步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继续抓好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回头看”工作。对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回头看”的重点内容,各部门、各单位务必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结合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采取有力措施,认真梳理前一阶段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以及督查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加大整改力度,跟踪督办。进一步督促企业对自查自纠情况进行“回头看”,认真整改前期工作中未整改到位的重大隐患以及“回头看”活动中查出的新隐患,确保整改到位。对已经取缔关闭的非法违法企业要进行重点抽查,严防死灰复燃,用实际行动切实维护好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全力推进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市安委办《关于切实加强冬防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津安办〔2012〕52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认真开展工作,做到分工明确、重点突出。一是特别要重点抓好《通知》中提到的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烟花爆竹等行业领域冬季安全生产工作。尤其是近期新区范围内连续发生恶性险兆事故,如:大港非法储存化学品发生爆燃、大港汽油罐车与集装箱运输车相撞侧翻以及北塘天然气管道泄露等险兆事故,已经敲响了警钟,应引起高度警惕。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针对企业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做好危险化学品装置、管道和运输车辆的防爆、防泄漏等工作。特别是要注意警惕大雾、雨雪、强对流等恶劣天气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带来的影响,及时作出应对,避免出现严重后果。二是结合市领导对做好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好落实工作,依托全市范围内开展的9项交通安全系列宣传活动的平台,下大力气狠抓新区范围内涉及道路运输、公交运营、水上交通、轨道交通、超载超限、校车安全等六个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特别是危化品运输企业的治理工作,要严防因交通事故导致危化品泄漏、燃烧和爆炸引发的大范围灾害发生。要强化两个主体责任的落实,道路运输企业要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企业安全管理,保障安全运营。行业主管部门更是要保持高度警惕,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认真履行部门监管职能,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及时应对突发状况。各有关部门要注重协调配合,加强联合执法,形成工作合力。三是各部门、各单位要全面分析本地区、本行业领域、本单位安全生产形势,针对冬季安全生产的特点,从实际出发,切实加强冬季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的安全意识和遵章守纪的自觉性。要切实抓好冬防保温和防止一氧化碳中毒工作,要加强非公有制小企业和无主管部门企业的安全监管力度,尤其要加强职工生活区的保温和安全管理,严禁在非阻燃材料彩板房居住,严禁宿舍内明火取暖和乱拉、乱接电器,对务工人员进行预防硫化氢和一氧化碳中毒的安全教育,严防发生群死群伤事故。四是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开展好烟花爆竹的销售、燃放、运输、储存等环节的管理工作,严禁批发、零售单位违规和超量存储,严厉打击非法批发、储存和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要深入开展烟花爆竹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加强各部门联合执法行动,加大执法检查频次,为冬季烟花爆竹运输、储存、销售高峰的到来做好准备。
       (三)切实加强节假日期间应急值守工作。各管委会、各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严格执行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一旦发生险情或事故,要按照市委办公厅下发的《关于突发事件紧急报送的通知》和区委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做好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及时、准确报送情况,并根据各自职能组织力量进行抢险和妥善处理,把损失降到最低程度,确保不出大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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