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滨海新区2011年12月份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 2012-01-13 00:00      来源: 区应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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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管委会,各委、局及有关单位:
         12月份全区共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3起,死亡3人,同比事故起数减少1起,下降25%,死亡人数减少1人,下降25%。今年全区共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35起,死亡36人,同比事故起数增加4起,上升12.9%,死亡人数增加1人,上升2.9%。超出全年控制指标的9.1%。未发生较大以上事故。总的来看,我区安全生产形势基本稳定,但事故总量较大,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对策。现将12月份全区生产安全事故的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3起事故简况
    1、“12.2”临港车辆伤害事故。2011年12月2日9时35分左右,在位于临港经济区的4号码头10号场地,天津恒润物流有限公司用起重机进行卸钢板(长10米、宽2.2米、厚2厘米,重3.5吨)作业,为了起重机挂钩,叉车配合作业。当叉车将叠在卡车上的三层钢板(每层一块)抬起时,第一层发生滑动,站在钢板上准备往三层钢板下放垫木的该公司一名工人随同钢板滑落地面,钢板压到头部,当场死亡。
    2、“12.7”塘沽起重伤害事故。2011年12月7日15时30分左右,在位于塘沽的天津港玛伦堆场二站场院内,天津新霸达集装箱仓储有限公司司机驾驶起重机(玛高机)进行验箱操作时,起重机左侧锁扣脱落致集装箱掉落,将正在抄箱号的该公司一名验箱员砸在箱底,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3、“12.22”塘沽坍塌事故。2011年12月22日16时30分左右,在位于塘沽新港四号路中铁十八局地道施工项目部院内,天津市塘沽渤海建工有限公司进行自来水管线(直径800毫米)抢修工作过程中,作业坑发生坍塌,造成一名工人被埋,19时37分救出后,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二、事故特点及原因分析
    (一)事故特点
    一是事故发生行业集中。3起事故中,发生在仓储物流行业的为2起,占66.7%。二是事故类型集中。3起事故中,起重设备作业引发的为2起,占66.7%。三是从业人员类型集中。三名受害者中两人为外协队伍人员,占66.7%。四是事故全部为违章导致。
    (二)事故主要原因分析
    一是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落实,作业环境风险辨识不清,违章作业、不按规定进行安全交底等现象普遍存在。如“12.22”塘沽坍塌事故。自来水管线(直径800毫米)抢修作业坑面积约8平米,深度2米左右,未按规定采取任何防护措施,作业中发生坍塌。二是企业安全投入少,安全监管力量薄弱,作业现场安全巡视力度不够,设备设施长期带病运行。如“12.7”塘沽起重伤害事故。使用的起重机(码高机)吊具旋索指示信号系统失灵,左旋孔在集装箱角件内处于没有完全锁住的位置,操作者无法通过指示信号系统确认旋索真实位,司机采取非正常手段强制作业,导致集装箱左侧锁孔发生脱落。三是业务发包方对承包队伍管理工作不重视,履行职责不到位。如“12.2”临港车辆伤害事故。业务发包方天津临港滨海港务有限公司虽与天津华润物流有限公司签有安全生产责任包保协议,但在实际工作中未能很好履行安全监管职责,监督管理不到位。四是对员工教育培训力度不够,员工习惯性违章操作酿事故,三起事故存在同样问题。
    三、各管委会生产安全控制指标排位情况
    第一位,临港发生6起,死亡6人,占全年指标300%;
    第二位,塘沽发生18起,死亡18人,占全年指标180%;
    第三位,大港发生5起,死亡6人,占全年指标120%;
    第四位,中心商务区发生1起,死亡1人,占全年指标100%;
    第五位,开发区发生4起,死亡4人,占全年指标80%;
    第六位,高新区发生1起,死亡1人,占全年指标50%;
    其余管委会未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
    四、下一步工作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春节、“两会”期间新区安全生产工作总体形势稳定,为全年工作打好基础,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以及市、区安委会(扩大)会议精神,全力以赴、妥善部署,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努力压减一般事故发生。现就做好下一步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继续下大力推动主体责任落实。要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和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深刻认识到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把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作为工作目标,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同时坚持以自查自检为抓手,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各职能部门要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对“三违”行为要坚决及时制止,做到教育与奖惩并举,把安全责任真正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和每个人员。
    (二)强力推进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各部门、各单位要针对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继续展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整治行动,对排查发现的隐患要分层次、分轻重、分难易,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严格落实责任、资金、措施,并加强监控,对重大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跟踪治理。2011年一季度我区发生11起死亡事故,其中大面积复工的3月份发生8起死亡事故。一季度是事故高发期,应引起高度警惕。特别要加强对节日期间停产、节后复产企业的安全监管,严把高危行业企业节后复产验收关。危险化学品、重装备、物流等高危和事故多发行业企业要制定并严格落实节日期间停产检修作业和节后复产时的安全保障技术措施,复产前要制定详细工作方案并进行全面、系统的安全检查,确保复工不出安全生产事故。
    (三)切实加强春节和“两会”期间应急值守工作。各管委会、有关部门要针对冬季天气寒冷干燥、雨雪冰冻灾害多发的气候特点,完善气象信息预报预警机制,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认真开展风险评估、隐患排查和物资储备等工作,加强对重大危险源、重要设施、重点部位的巡查监控,落实防火防尘、防寒潮大风、防雨雪冰冻灾害、防冻裂泄漏等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同时,各单位要严格执行节日带班值班制度,安排专人昼夜值班,保证一名领导干部在岗带班,一旦发生险情或事故,要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抢险和妥善处理,把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并按程序及时、准确、如实上报。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三日
    主题词:生产安全  事故  通报
    报: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
    送:各功能区工委(党组),各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
    天津市滨海新区安委会办公室      2012年1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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