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应急管理局2022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
发布日期: 2022-01-20 09:36      来源: 区应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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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市滨海新区应急管理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天津市滨海新区应急管理局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本区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开发区、部门、街道(镇)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督查、评估全区应急管理工作的落实情况。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贯彻执行应急管理方面法律法规,组织编制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三)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总体应急预案,组织指导编制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组织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负责收集分析本区有关应急管理工作信息,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区委、区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较大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驻区的国家、市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按照相关规定,负责消防工作,指导协调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指导协调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各开发区、部门和街道(镇)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本区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和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会同各开发区、相关部门、街道(镇)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中央和市属在区企业、区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承担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单位。

    (十三)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四)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五)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拟订安全生产科技规划,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六)指导本领域人才队伍建设。

    (十七)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区际救援工作。

    (十八)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天津市滨海新区应急管理局内设个12职能室下辖1个预算单位

    三、部门预算草案编制情况

    (一)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收入预算5922.3万元,与2021年预算相比增加1370.0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5922.3万元,与2021年预算相比增加1370.05

    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922.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非同级财政拨款预算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

    (二)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支出预算5922.3万元,与2021年预算相比增加1370.0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019.0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477.5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各类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0.88万元,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项目支出1384.8万元,主要为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和天津港消防队经费。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部门2022年安排机关运行经费预算477.59万元包括办公费26.6万元、印刷费20元、咨询费10万元、手续费3.36万元、邮电费12万元、差旅费18万元、维修(护)费2万元、租赁费7万元、培训费3.4万元、公务接待费4.25万元、劳务费24.4万元、委托业务费62.38万元、工会经费41.5万元、福利费52.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45.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1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22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部门各单位共有车辆9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9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8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7套。

    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2年,本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5个,涉及预算金额1384.8万元

    )专业性名词解释

    1.部门预算。是指主管预算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需要,组织所属预算单位编制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程序依法批准的部门综合收支计划。

    关于空表的说明

    1.本部门2022年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为空表。

    2.本部门2022年财政拨款政府采购预算表为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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