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新区城市安全风险评估及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建设工作方案 |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强化安全红线意识。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入排查评估新区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安全生产风险,开展城市安全风险评估,完善新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促进形成“点、线、面”有机结合、“区、街、镇”无缝对接,全社会共同防控安全风险,共同排查治理事故隐患,责任、措施、机制明晰精准,安全科技保障能力、安全生产源头治理能力、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得到全面提高,新区城市安全发展水平显著提升。
结合京津冀风险分析和防范等工作,落实好《天津地区安全风险分析及防范措施》,进行长期风险问题梳理和防范措施研究,把安全生产与“滨海新区十四五规划”统筹协调。新区将坚持系统化思维,体系化建设,聚焦城市安全风险,创新整合三项工作,按照“一拓三”模式,以新一轮城市风险评估为蓝本,拓展开展三项任务,一是开展新一轮城市安全风险评估(即聘请国内顶尖专家团队对新区整体开展城市风险评估和复评,形成《风险评估报告》《风险源清单》及《风险电子地图》),二是拓展开展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建设(即参与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完成自评、天津市复核和创建申报全过程各项工作),三是拓展开展巨灾情景构建和应急体系建设(即构建、模拟不同事故情景,建立应急评估指标体系,形成应急能力评估报告及相应的应急准备任务清单)。
(一)2021年分为2个阶段,分别为启动阶段和调研阶段
建立工作组和沟通机制,编制工作方案,组织召开启动大会,部署城市安全风险评估及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建设等工作。组织多个调研组,分部门调研、功能区和街镇调研两个阶段,以区域全面覆盖、逐级深入座谈、重点现场走访的调研方针,调研收集各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相关资料。
(二)2022年分为3个阶段,分别为总结阶段、评审阶段和应用阶段
一是依据制定的各类风险源的分级标准,对城市工业、城市人员密集场所、城市公共设施三个风险单元的各类风险源类型进行分析,划分红、橙、黄、蓝四个风险等级。从安全生产整体形势、监管体制机制、各类风险源等角度梳理问题。从体制机制建设和行业风险降低两个角度梳理建议措施。二是组织国家相关领域专家,召开专家评审会,并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城市安全风险、安全发展城市创建等评估报告有关成果。结合城市安全风险评估的框架和结果,建立滨海新区城市安全风险管控平台。三是针对城市安全风险评估报告中提出的关键问题和主要建议措施逐项制定整治方案,确定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间。完成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自评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措施,形成《创建推动手册》。
各开发区、各部门、各街镇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主动作为,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滨海新区城市安全风险评估及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参照区安委会模式,由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区长为组长,常务副区长为常务副组长,其他各副区长为副组长,各开发区、各部门、各街镇及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区安委办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定期召开评估工作联席会议,研究问题、通报信息,协调创建工作。
(二)强化资金保障
把滨海新区城市安全风险评估及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建设工作纳入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由新区政府公共财政列支,确保各自承担的安全生产工作和重点工程顺利实施。严格资金使用管理,确保资金使用效率。在推动风险评估、情景构建等工作中,带动企业资本对其基础设施和安全生产保障的投入,充分发挥政府财政资金杠杆作用。
(三)加强宣传引导
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以及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媒体平台,采取集中宣传、典型宣传、辅导讲座、上门指导、咨询热线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城市安全风险评估及创建安全发展示范城市的重大意义,强化各级领导干部、监管执法人员和企业经营者及广大员工的城市安全风险意识,全面提高社会各界对城市安全风险点、危险源排查、辨识、评估以及城市安全发展重要性的认识,营造全社会关注参与城市安全风险评估及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督促指导
区安委办将做好牵头组织协调工作,各开发区、各部门、各街镇要按照整体工作进度安排积极做好工作对接和协调配合。各单位要加强城市安全风险业务培训,会同中国安科院强化业务指导,督促引导广大基层业务人员掌握城市安全风险信息采集技能,切实配合做好实地调研和评估各项工作。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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