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应急管理局集中曝光安全生产培训“走过场”专项整治典型行政处罚案例 |
为持续强化警示教育,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培训“走过场”专项整治,按照整顿一批管理不规范的安全培训机构和考试机构、淘汰一批不具备基本条件的安全培训机构和考试点、查处一批培训制度不落实的生产经营单位、曝光一批违法违规典型案例、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培训秩序、提升培训考试质量的工作要求,现对以下4起违法违规典型行政处罚案例进行集中曝光。
(一)天津三岛输送机械有限公司伪造特种作业操作证行政处罚案
2022年2月17日,高新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天津三岛输送机械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单位滚筒车间正在进行焊接作业(二氧化碳保护焊)的于某某、李某所持有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涉嫌伪造。
该行为违反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四十条的规定,对该单位作出责令限期改正,处罚人民币贰万元的处罚,涉嫌违法线索已移送滨海新区公安局。
(二)赛闻(天津)工业有限公司生产教育培训情况存在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案
2022年4月21日,经开区应急管理局对赛闻(天津)工业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新上岗的员工王某某和黄某某岗前安全培训时间少于24学时,同时未如实记录员工王某某和黄某某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该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四)项的规定,对该单位作出责令限期改正,处罚人民币贰万元的处罚。
(三)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行政处罚案
2022年4月25日,经开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使用氟化危险工艺作业的作业人员的没有特种作业操作证,存在无证上岗的违法行为。
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对该单位作出责令限期改正,处罚人民币拾万元的处罚。
(四)天津鑫海晟达木业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行政处罚案
2022年5月17日,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塘镇安全生产执法监察中队行政执法人员对天津鑫海晟达木业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未对孙某某、孙某某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该行为违反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对该单位作出责令限期改正,处罚人民币贰万元的处罚。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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