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应急管理报]各地学习宣传贯彻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活动掀热潮 |
朗朗乾坤扬正气,依法治安再加力。
9月1日,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正式施行。这是继2009年和2014年后的第三次修改,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大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防范化解重大安全生产风险、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的有力保障。
良法促善治。顺应新时代新要求,聚焦人民群众新期待,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亮点多、措施硬。广而告之、推而学之、懂而用之,必将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有力的法律武器,为爬坡过坎提供强大的内生动力。
“线上+线下” 创新形式掀热潮
此次安全生产法修改力度大、涉及条文多。发力学法懂法,才能更好守法用法。
连日来,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创新形式、丰富载体,通过专家辅导、随堂测试、答题竞猜、线上互动等方式加强学习和宣传,进一步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最近,广东省广州市应急管理局的张晓东一下班,就打开手机和同事比步数。原来,他们都在参与安全生产法“线上马拉松”学习活动。该活动由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发起,参与者只需登录微信小程序,分享、答题、攒步数,即可“解锁”城市、赢得奖品。目前,活动累计吸引近400万人次参与。
在山东省济南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刘慕平看来,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变化比较大,基层可能对修改背景、指导思想、主要变化等理解把握不全面、不准确、不深入,要强化高层次宣讲、系统性培训。
为增强专业性、针对性,一些地方、部门和单位着眼“实”字、发力“深”字,普法活动新意频出、亮点纷呈。山东省泰安市邮政管理局对全市邮政行政执法人员和寄递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一线员工,开展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知识测试;云南省安委办邀请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林鸿潮举办“云讲座”,并录制视频同步上传至“云南应急讲堂”官网,供各单位长期学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工作人员做客新疆人民广播电台直播间,在互动中为观众答疑解惑;江苏省泗洪县金锁镇开展线上答题领红包活动,并成立宣讲团,邀请法律人员到镇上辅导。
“执法+普法” 多措并举求实效
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亮点之一,就是进一步压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的陈光华说,企业组织全员开展大学习大培训,抓好宣传贯彻,才能进一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更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最近,中国石化巴陵石化公司正在组织对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和新版HSE管理体系手册进行学习。巴陵石化公司执行董事、党委书记邬智勇表示:“公司当前生产经营、项目建设、深化改革面临机遇,任务繁重,带领大家学好安全生产法和HSE管理体系相关内容,用以指导具体工作,才能坚守安全红线,守住安全底线。”这是企业深入学法的生动注脚。
放眼全国,不少企业在学习宣传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上提出硬杠杠、实措施。
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学习贯彻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被视为各级安全监察和安全管理专兼职人员的必修课;在开滦集团,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应知应会、必知必会内容,被纳入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的重要考核内容;在中国民航厦门空管站,相关条款纳入各运行岗位应知应会内容,以考促学。
从福建省永安市派出普法宣讲员“送法上门”、入企培训,到广东省珠海市向重点监管企业相关人员发放近1万本安全生产法口袋书……各地各部门各单位零距离普法、面对面说法、手把手传法,切实让企业相关负责人知法懂法守法。“根据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近日,四川省德阳市应急管理部门采用“执法+普法”的方式,对四川星环铝业有限公司开展执法专项检查。当地一家企业负责人说:“这种方式不错,一次检查下来,我们学到不少安全法律知识,日后能更好地开展安全自检。”
明确“三个必须”原则,加大违法行为惩处力度,加强对从业人员人文关怀……在首都经贸大学原安全与环境工程学院副教授陈蔷看来,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为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现安全发展指明了方向。“监管部门及安全生产参与者要和企业一起,学习贯彻法律新要求,研究老问题的新表现,解决检查中发现的难题”。
“完善+配套” 依法治安促发展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如何推动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入脑入心?如何推动法治理念在每个人心中落地生根?相关专家和基层应急管理部门同志纷纷建言献策。
当前,个别地方、部门和单位在学习宣传贯彻上还存在蜻蜓点水、浮于表面的情况。对此,刘慕平建议,要把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培训教学重要内容,分级分类分批对各级领导干部和应急管理人员进行系统培训。
按日计罚是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的一项新制度,如何与行政处罚法规定的“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并行不悖?安徽省肥西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何贤斌建议,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与学习宣传贯彻行政处罚法结合起来,确保执法过程中不打架、不冲突。浙江省海宁市应急管理局的陈力则表示,应参照相关部门做法,细化制定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具体办法。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詹承豫建议,要深化法律对安全生产实践的引领和规制作用,抓好依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这一关键点,用好“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这一抓手,推动企业从被动监管向主动创安转变。华北科技学院文法学院教授卢芳华则表示,生产经营单位在执行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过程中,要在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以及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上下大功夫、做大文章、开新格局。中国政法大学应急基地研究员胡斌同样认为,企业应当强化源头管控风险的意识,积极消除安全隐患,建立全流程安全生产防控机制。
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贵州省望谟县应急管理局局长邓煜星表示,该局将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对违反安全生产法的行为严肃惩处,坚决避免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坚决避免“选择性执法”“倾向性执法”。江苏省应急管理厅总工程师苏斌表示,下一步,该省将组织各地主动开展安全生产地方立法工作,启动《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的修改,同时梳理省内有关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对与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规定有抵触的及时组织修正或者废止,确保各类法律规范协调衔接。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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