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新区防汛办关于2023年下汛的通知 |
按照市防办统一部署,结合我区水情及天气情况,区防汛办定于9月15日24时起防汛转入日常工作。
一、鉴于近年来我区强降雨突发性强、强对流多,极端天气多发频发趋势明显,各防汛部门要继续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坚持底线思维、极限思维,落实突发性天气各项防御措施,做好防汛防洪和应急排水工作,确保我区防汛安全。
二、沿海各单位要继续加强值班值守,密切关注我区沿海潮位、海上风浪等信息,做好风暴潮防御、渔船回港避风、涉水人员转移避险、海上作业防护管控等工作。
三、各物资管理单位下汛之后要及时补充消耗的防汛抢险救援物资,保养检修抢险机械设备,继续做好物资保障工作。
2023年9月13日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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