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新区防办关于2021年上汛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市防办关于2021年上汛的通知》(津汛办发〔2021〕6号)的要求,我区自2021年6月15日进入汛期,请各有关单位从6月15日8时起,开始安排汛期值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防汛责任。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防汛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将防汛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认真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责任制,区气象局、区水务局、区应急局、区公安局及相关防汛责任单位要协同配合、联勤联动,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各项防汛准备工作。
二、完善值班制度,严肃防汛纪律。坚持24小时防汛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24小时坚守岗位,严禁擅离职守。
三、确保通讯和信息系统畅通。各有关部门要将防汛值班专用电话机、传真机,防汛、防潮专用设备配备到位,并保证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开通值班电话、通讯设施、信息网络、防汛信息系统,并对通讯、网络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维护,确保汛期信息畅通。
四、加强检查和巡视巡查。各单位、各部门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时掌握雨情、水情、工情、潮情和灾情。按照汛期不过,检查不止的原则,加强对水库、河道、堤防、闸涵、泵站等重点部位和关键部位的巡检巡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处置,并按照有关规定上报,不得迟报、漏报、瞒报。一旦发生洪、涝、潮情,要按照规定,迅速上岗到位,主动开展应对工作,确保我区安全度汛。
滨海新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及防潮分部防汛值班电话:
工作时间:66707843 传真:66707846
非工作时间:65309110 传真:65305650
邮箱:yjjbhfxb@tjbh.gov.cn
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6月10日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应急管理局
推荐使用IE8及以上版本浏览器浏览
网站标识码:1201160058
联系方式:022-653056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