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应急管理局 区公安局
关于印发《开展打击假冒政府网站制售假冒安
全生产证书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开发区应急管理局、各街镇、区公安局各支队:
近年来,有不法分子假冒应急管理部门政府网站和证书信息查询平台(以下统称政府网站),制售假冒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导致不具备基本安全技能人员从事高风险作业或管理活动,给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埋下重大隐患,严重扰乱正常安全生产秩序,侵害企业和从业人员合法权益,损坏党和政府形象。根据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开展打击假冒政府网站制售假冒安全生产证书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津应急〔2021〕32号),区应急管理局、区公安局制定了《开展打击假冒政府网站制售假冒安全生产证书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天津市滨海新区应急管理局 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
2021年12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开展打击假冒政府网站
制售假冒安全生产证书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依法打击不法分子假冒应急管理部门政府网站和证书信息查询平台(以下统称政府网站),制售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以下统称安全生产证书)等违法犯罪行为,坚决消除假证危害,切实维护正常安全生产秩序,保护企业和从业人员合法权益,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开展打击假冒政府网站制售假冒安全生产证书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津应急〔2021〕32号)精神,决定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打击假冒安全生产证书专项行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依法打击伪造、变造、买卖假冒安全生产证书违法犯罪行为,坚决捣毁一批伪造安全生产证书的制假窝点,惩治一批假冒政府网站的技术团伙,查处一批持假人员和用假企业,曝光一批典型违法犯罪案件,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培训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重点任务
(一)打击伪造、变造、买卖假冒安全生产证书,涉嫌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打击利用互联网搭建假冒政府网站,提供假冒安全生产证书查验,涉嫌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的违法犯罪行为,或为上述行为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违法犯罪行为。
(三)打击利用网络媒体、在线平台等进行诸如免考、速成等虚假宣传,兜售假冒安全生产证书,诱导从业人员上当受骗,涉嫌诈骗的违法犯罪行为。
(四)查处生产经营单位不认真核验安全生产证书真伪,默许从业人员持假证上岗的违法行为。
三、工作组织和职责分工
(一)专项行动组织架构
区应急管理局、区公安局联合成立打击假冒政府网站制售假冒安全生产证书专项行动工作专班,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于学民同志任专班负责人,区应急管理局办公室、安全生产基础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室、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区公安局刑侦支队、治安支队、网安支队相关科室负责人为专班成员。专项行动工作专班办公室设立在区应急管理局办公室,由区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李存涛同志任专班办公室主任,区应急管理局和区公安局抽调专人负责专班的日常工作。
1.专项行动工作专班人员组成
负责人:于学民 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成 员:李存涛 区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
吕 刚 区公安刑侦支队
兰 帅 区公安治安支队
王继先 区公安网安支队
周 英 区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基础室副主任
陈继明 区应急管理局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室主任
冯 河 区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副大队长
2.专班办公室组成
主 任:李存涛
成 员:王 敏 区应急管理局
王继先 区公安局
(二)职责分工
区应急管理局部门工作职责。办公室负责区专项行动工作专班办公室的综合协调工作,对各开发区应急管理局、各街镇专项行动相关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安全生产基础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室、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负责区应急管理局职责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证情况的执法检查工作,查处生产经营单位持假证上岗的违法行为,协助配合公安部门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办公室负责全区专项行动的相关宣传工作,对外曝光宣传查处的刑事犯罪等典型违法案件;办公室负责假冒政府网站安全生产证书等违法犯罪行为举报(电话:12350,网站:http://yjgl.tj.gov.cn/)受理工作。
区公安局部门工作职责。区公安局网安支队负责对全区公安部门专项行动相关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区公安局治安支队负责组织全区治安部门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涉嫌伪造、变造、买卖假冒安全生产证书、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开展打击;区公安局刑侦支队负责对利用网络媒体、在线平台宣传、兜售假冒安全生产证书涉嫌诈骗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开展打击;区公安局网安支队负责对涉嫌假冒政府网站提供虚假安全生产证书查验,以及为假冒政府网站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技术支持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开展打击。
各开发区应急管理局、各街镇工作职责。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负责职责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证情况的执法检查工作,查处生产经营单位持假证上岗的违法行为,协助配合公安部门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四、工作安排
专项治理行动从2021年11月开始至2022年5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2021年11月)
区应急管理局、区公安局加强统筹协调,成立相应的工作专班、制定专项行动具体工作方案,全面部署安排,广泛开展宣传,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扎实抓好这次专项行动。
(二)专项行动实施阶段(2021年11月至2022年4月)
1.自查自改。工贸八大行业、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全面排查本单位“三项岗位”人员持证情况,并通过应急管理部官网上全国统一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询平台”(网址http://cx.mem.gov.cn)核验安全生产证书真伪,确保“三项岗位”人员所持证书合法有效。其他行业参照执行。
2.执法检查。区应急管理局、各开发区应急管理局、各街镇在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自查自改的同时,要按照分级、属地原则,对职责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证情况的执法检查,查处生产经营单位持假证上岗的违法行为,协助配合公安部门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的执法检查和线索查处工作。
3.专项督查。区专项行动工作专班于2022年5月前至少组织两次专项督查,抽查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改情况和各部门落实专项行动责任情况。
4.信息报送。一是区应急管理局、区公安局、各开发区应急管理局、各街镇每月30日前分别向区专项行动专班办公室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填报《打击假冒政府网站制售假冒安全生产证书专项行动进进展情况表》(阶件1),对于查处的刑事犯罪等典型违法案件随时报送;二是区应急管理局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室、安全生产基础室、执法大队、各开发区应急管理局、各街镇12月22日前报送《打击假冒政府网站制售假冒安全生产证书专项行动联络人名单》(附件2)。
(三)总结完善阶段(2022年5月)
区应急管理局、区公安局、各开发区应急管理局、各街镇要认真总结专项行动工作情况,剖析典型案例,提炼工作经验,研究长效机制,形成书面报告于2022年5月1日前报送区专项行动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应急管理及公安部门要充分认识此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抓好组织实施,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培训市场秩序,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部门协作。各级应急管理及公安部门要加强沟通合作和区域间的协作配合,健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落实部门责任,加强信息共享和执法协作,形成整体工作合力。
(三)做好宣传警示。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大对安全生产培训考试政策和假证假网站危害的宣传力度,利用多种媒体,采取多种方式、渠道,加强示范引领和警示教育,对于查处的刑事犯罪等典型违法案件由区专班办公室报市专项行动工作专班统一对外曝光宣传,形成高压震慑态势,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四)严格依法查处。各级应急管理及公安部门对发现的问题线索要坚持一查到底,查处背后的各类违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从严从重追究责任。对尚不构成刑事犯罪的,要依法依规采取约谈告诫、行政处罚、联合惩戒等方式进行处置;对于构成刑事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1.打击假冒政府网站制售假冒安全生产证书专项行动进展情况表
2.打击假冒政府网站制售假冒安全生产证书专项行动联络人名单
附件1
打击假冒政府网站制售假冒安全生产证书
专项行动进展情况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一、安排部署阶段(2021年11月) | ||||
类 别 | 项 目 | 相关内容 | ||
安排部署情况 | 印发通知 | 文件名称及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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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专班 | 专班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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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报道 | 形式及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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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专项整治阶段(2021年11月至2022年4月,每月5日前报送) | ||||
类 别 | 项 目 | 本月数据 | 累计数据 | |
生产经营单位 自查情况 | 开展自查(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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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假冒证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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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报处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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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专项 执法检查 | 执法检查(家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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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持假证上岗问题(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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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交问题线索(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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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罚款(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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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安全生产证书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 非法伪造、变造、买卖假证非法利用信息网络 | 涉嫌刑事并移送公安部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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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制售假证“窝点”(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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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非法违法团伙(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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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堵网站(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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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改转借假冒特种作业证 | 发现问题证书(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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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罚款(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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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查处持证人员(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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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曝光违法违规行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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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举报人员(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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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打击假冒政府网站制售假冒安全生产证书
专项行动联络人名单
序号 | 室/开发区/街镇/执法大队 | 姓名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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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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