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新区关于开展2022年工贸行业涉爆粉尘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开发区应急管理局、各街镇: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冶金、有色、机械、轻工、纺织、建材、烟草、商贸行业(以下简称工贸行业)涉爆粉尘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遏制相关事故发生,现将整治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安全和发展,紧抓重点行业领域、全面压紧压实安全职责。坚决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执法和工贸安全监管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和要求,全力做好“粉6条”清零,防范遏制粉尘燃爆事故发生,为全国“两会”筑牢首都安全“护城河”,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整治范围
工贸行业所有涉爆粉尘企业;重点检查木粉尘、金属粉尘企业,粉尘作业场所10人及以上的涉爆粉尘企业。
三、整治重点
对照《粉尘防爆安全规程》、《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工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及相关标准规范,重点检查:
1.不同种类的可燃性粉尘、可燃粉尘与可燃气体等易加剧爆炸危险的介质共用一套除尘系统,不同防火分区的除尘系统互联互通;
2.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采用泄爆、隔爆、惰化、抑爆、抗爆等一种或多种控爆措施;
3.铝镁等金属粉尘除尘系统未采用负压除尘方式;其他可燃性粉尘除尘系统采用正压吹送粉尘时,未采取火花探测消除等防范点燃源措施;
4.除尘系统采用重力沉降室除尘,或者采用干式巷道式构筑物作为除尘风道;
5.粉碎、研磨、造粒、砂光等易产生机械火花的工艺,未规范采取杂物去除或火花探测消除等防范点燃源措施;
6.未按规范制定粉尘清扫制度,作业现场积尘未及时规范清扫;铝镁等金属粉尘收集、贮存等处置环节未落实防水防潮、通风、氢气监测等必要的防爆措施。
四、整治方式
(一)企业自查自改
各涉爆粉尘企业要立即对照《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重点事项表》(附件1)迅速开展自查自改,全面排查问题隐患,建立隐患问题台账和整改清单,逐项制定落实整治措施,全面落实整改和管控措施,自查发现问题台账和整改清单留存备查。
(二)开发区、街镇执法检查
有关开发区应急局、街镇要专门制定针对涉爆粉尘领域的执法检查计划,对照《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重点事项表》(附件1)全面深入开展执法检查。务必于6月底前实现对辖区内涉爆粉尘企业的全覆盖检查,10月底前实现“粉6条”全面彻底清零。发现企业隐患应查未查、应报未报、应改未改的,要依法在自由裁量幅度内顶格处罚,形成有力震慑。对存在重大隐患未整改的,一律停产整顿。请分别于2022年6月30日、10月31日前用《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重点事项检查整改情况调度表》(附件2)将辖区内全部涉爆粉尘企业情况报区应急局,包括电子版和盖章扫描件,报送邮箱yjjaqjcs@tjbh.gov.cn。
(三)区应急局诊断督查
区应急局将从有关开发区、街镇抽调执法人员成立专项督查组,对各单位执法检查情况进行督查。督查中发现执法检查不认真的,仍存在重大隐患的,将按照有关要求严肃问责,情节严重的直接约谈有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认识,安全责任要落实到人
各级监管人员和相关企业必须强化对粉尘防爆工作的认识。一是自2014年全国开展粉尘防爆工作以来,相关规章、重大隐患判定标准、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重点事项均已出台且执行多年。二是各级监管人员虽在历年的排查检查中均已确认安全条件状况且已盖章上报,但在2021年的工贸百日督导中依然发现重大隐患整改不彻底及反弹回潮的突出问题。三是自《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 15577-2018)于 2019 年6月1日实施以来,一大批依照最新国家系列标准设计制造的除尘设备面世且能大大降低事故发生概率,彻底整改安全隐患的硬件条件已经具备。以上三个方面决定了全面落实粉尘防爆安全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刻不容缓,必须落实到人。
(二)突出重点,全面整治“粉6条”
3月4日召开的全国执法和工贸行业监管工作会议明确提出“今年将以督+抽的方式,对工贸行业专项整治完成情况进行抽查,要从根本上消除 25项重点事项涉及的违法行为。如果发现仍存在以前发现过的重大隐患,特别是在通报、视频会中反复强调的问题,仍然“屡禁不止、屡罚不改”,不仅将严厉追究企业责任,而且将对负有管辖权的应急部门进行约谈通报,要让专项整治真正彻底见到成效。”各单位务必要结合实际,精心组织,严密部署,对照《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重点事项表》(附件1)逐家企业全面彻底排查检查整改“粉6条”。同时,要动态掌握好辖区内新增、减少的涉爆粉尘企业情况,10月31日报送的《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重点事项检查整改情况调度表》要体现辖区内全部涉爆粉尘企业的检查整改情况。
(三)抓好难点,坚决防范木粉尘燃爆事故
深刻吸取山东省济宁市佰世达木业有限公司“1.27”燃爆事故教训。针对木粉尘相关家具企业数量多,中小微企业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薄弱,能力不足的特点,要尽快组织辖区内相关企业学习粉尘防爆的相关法规规章、标准规范。同时,在严格落实“粉6条”相关要求的基础上,重点对辖区内全部密度板相关企业开展执法检查。重点对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设备设施或者除尘系统的检维修环节进行检查。对照《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用除尘系统安全技术规范》(AQ4273-2016),重点对卸灰装置运行异常及故障停机的监控装置进行检查,要求出现运行异常及故障停机状况时应发出声光报警信号。重点对主风管、支风管、除尘器滤袋、灰斗、锁气卸灰装置、输灰装置及箱体内部的积尘清理情况进行检查。“对于粉尘沉积的区域应及时清扫,任何时候粉尘沉积厚度均不应超过 3.2mm。” (《木材加工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范》9.2)
(四)加大投入,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各类型粉尘的防爆工作应符合《粉尘防爆安全规程》、《铝镁制品机械加工粉尘防爆安全技术规范》、《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用除尘系统安全技术规范》、《木材加工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饲料加工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等一系列相关标准规范,关键在于除尘系统。各单位要通过监督督促、鼓励支持、正面引导、宣传教育、标杆示范等多样举措推动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安装使用符合系列国家标准的除尘系统,努力从根本上防范遏制粉尘燃爆事故发生。坚决杜绝只整改“粉6条”,不整改其他隐患的“打补丁”情况发生,努力确保粉尘防爆工作形势长期稳定。
附件:1.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重点事项表
2.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重点事项检查整改情况调度表
2022年4月3日
(联系人:王晓东;联系电话:65353068)
(此件主动公开)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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