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滨海新区2024年度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申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开发区应急局、各街镇:
现将《滨海新区2024年度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申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天津市滨海新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4月12日
(联系人:袁一博;电话:022-65305635;邮箱:bhyjjghkjs001@tj.gov.cn)
(此件主动公开)
滨海新区2024年度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
创建申报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意见》、《天津市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和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活动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推动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鼓励和支持企业积极开展2024年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申报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的重要讲话精神,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征程上天津工作提出的“四个善作善成”重要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紧紧围绕滨海新区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大力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促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企业员工的安全意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为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提供支撑,促进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
二、总体目标
2024年,计划从符合《全国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评价标准(修订版)》(见附件1)要求的企业中,评选一批滨海新区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
三、实施步骤
区应急管理局制定印发《滨海新区2024年度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申报工作实施方案》,安排部署年度创建申报工作。申报企业根据《全国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评价标准(修订版)》进行自评,达到“基本条件”(其中“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不作为基本条件)且自评不低于260分(含)的,填写《滨海新区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申请表》(见附件2),并将安全文化建设申报材料(包括企业自评表、申报表,精选的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的文字、图片、影像等资料)装订成册(1份),报送所在街镇、开发区应急局。
各开发区应急局、各街镇按照《全国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评价标准(修订版)》,负责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指导企业开展安全文化创建活动,修改完善申报材料,并择优确定推荐企业,在企业申报表格填写推荐意见、加盖公章后,于2024年10月15日前将企业申报材料报送区应急管理局。
区应急管理局将对符合现场评审条件的企业开展现场评审。企业按照现场评审意见进一步完善申报材料后,将申报材料(一式3份)报送区应急管理局。区应急管理局结合企业申报材料及现场评审情况,评选2024年度区级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企业安全文化建设作为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实现企业本质安全的重要途径,各开发区应急局、各街镇和各企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和措施,切实承担起创建的具体工作,同时结合实际积极组织引导区域内各行业、领域的企业开展安全文化建设活动。
(二)加大投入,加强宣传
各开发区应急局、各街镇要深入企业,广泛宣传安全文化建设的重大意义,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文化建设和创建活动的投入力度,提升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活动的影响力。同时对安全文化建设有突出亮点、有代表性的企业进行重点培育和指导,充分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及时总结推广安全文化建设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探索新思路、新方法,不断巩固和扩大创建成果,提高企业对创建活动的知晓率和参与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严格标准,注重实效
各开发区应急局、各街镇要结合实际,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提供必要的支撑和支持,按照《全国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评价标准(修订版)》对申报企业进行审核,严格把关,在近三年或评审期间受到应急管理行政处罚的取消申报资格,确保申报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工作质量。
区应急管理局将在历年区级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中进行抽查,对复查后不能保持“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评价标准”的单位,将取消其区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称号并予以公示。
附件:1.全国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评价标准(修订版)
2.滨海新区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申报表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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