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镇、开发区应急局及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滨海新区危险化学品管道的安全管理,充分发挥智能监测技术的应用,提升危险化学品管道的本质安全水平,区应急局制定了《滨海新区危险化学品管道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及数据接入大应急融合平台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及建设指南(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滨海新区危险化学品管道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及数据接入大应急融合平台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天津市滨海新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10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滨海新区危险化学品管道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及数据接入大应急融合平台
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滨海新区大应急融合平台建设运行管理办法》(津滨政发〔2022〕27号)和《危险化学品管道安全风险监测工作规定》(津滨安办发〔2023〕4号),进一步推动和落实危险化学品管道监测预警数据接入大应急融合平台工作,推进智能监测技术的应用,有效提升危险化学品管道本质安全水平和行政执法效能,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27号)、《应急管理部科技和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地方应急管理信息化2020年建设任务书的通知》(应急科信办〔2019〕14号)、《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建设指南(2023版)》(国务院安委办函〔2023〕145号),结合大应急融合平台建设、部署计划和实际应用情况,决定在滨海新区全域范围内开展危险化学品管道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及数据接入大应急融合平台专项行动,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部署要求,坚持标本兼治、条块结合,进一步厘清并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依靠科技信息化手段带动大应急大安全体系建设,通过大应急融合平台危险化学品管道安全治理理念、模式、手段的创新,着力建立完善长效监管工作机制,有效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管道安全事故发生,切实提升全区危险化学品管道本质安全水平。
二、工作目标
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企业主体的原则,充分利用市场资源和社会资本,通过市场化运作创新政企合作模式,为危险化学品管道运营企业安装大应急安全智能监测感知装置,建设部署危险化学品管道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力争2026年6月底之前,打造“新区-属地-企业”三级管理的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平台,对滨海新区全域内所有危险化学品管道实现安全风险监测预警数据归集、分析、应用,构建全区危险化学品管道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及处置结果反馈的安全态势一张图,全面有效提升新区及属地等各级监管部门的安全智能监管水平。主要实现以下具体目标:
——安全智能监测感知装置。2025年6月底之前,完成全区危险化学品管道空-天-地(含地下)三位一体安全风险智能监测预警物联感知装置的安装。
——建设危险化学品管道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2025年9月底之前,完成企业、政府端危险化学品管道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平台升级改造、建设,并将危险化学品管道监测预警数据接入企业端现有平台。
——全面数据接入。2025年12月底之前,完成危险化学品管道监测预警数据接入大应急融合平台工作。
——实现综合监管。2026年6月底之前,建立大应急融合平台危险化学品管道板块日常运行、监督考核工作机制,形成部门联动、各司其职的常态化监管格局。
三、主要任务
(一)开展危险化学品管道“空-天-地(含地下)”三位一体安全风险智能监测预警物联感知装置升级改造专项行动
各开发区和街镇组织辖区企业配合开展危险化学品管道“空-天-地(含地下)”三位一体安全风险智能监测预警物联感知装置安装及使用相关工作,大应急融合平台建设单位为危险化学品管道替换或安装符合要求的安全风险智能监测预警物联感知装置。(2025年6月底前完成)。
(二)开展危险化学品管道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平台建设专项行动
以“空-天-地(含地下)”三位一体安全风险智能监测预警物联感知装置的动态监控数据为支撑,结合有关企业业务监管及数据共享需求,开发建设“管-企-政”三位一体、企业-新区两级管理的危险化学品管道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平台,实现与大应急融合平台之间的数据实时共享,协助应急局等部门实现对管道运行状态、第三方施工开挖信息、蓄意破坏等违法行为与管道周边应急资源的全面感知,掌握平台内各报警信息的处置和消警情况,对企业及所属管道风险等级、运行、分布和管道状态进行线上实时动态监管,结合线下安全监管手段,形成全过程的闭环管理模式。(2025年9月底完成)
(三)开展危险化学品管道安全风险监测预警数据入网汇聚专项行动
构建大应急融合平台危险化学品管道安全一张网总体架构,建立覆盖不同层级的系统网络,畅通物联感知装置监测预警数据传输与共享通道,并汇聚至大应急融合平台,为企业提供与大应急融合平台数据接入服务。对已联网接入平台的数据优化数据治理模型,结合物联感知装置监测预警数据接入带来的网络、云资源增长需求,对各级平台进行优化升级。(2025年12月底前完成)
(四)开展日常运营评估监督常态化专项行动
加强危险化学品管道安全监测预警数据的应用,督促管道运营企业对管道运行风险进行智能分析,建立管道运营企业及所属管道的风险分级名单,对管道运营企业的安全生产信用进行评价,作为制定年度重点检查执法计划的重要依据,结合日常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人工巡检等形式,定期对“空-天-地(含地下)”三位一体安全风险智能监测预警物联感知装置安装使用情况进行提醒和督导。(2026年6月底前完成)
四、工作保障机制
区应急局统筹危险化学品管道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平台建设;协调街镇、开发区、企业探索引入城市危险化学品管道安全运行维护团队成立运营部门;制定危险化学品管道安全风险监测预警标准,牵头组织研发、优化、完善各类监测预警模型;统筹建立危险化学品管道安全风险监测应用系统工作机制,指导常态化综合监测管控、预测预警分析、应急联动处置等工作。
各开发区、街镇参与推动危险化学品管道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建设与运营工作,指导辖区企业开展危险化学品管道安全风险数据采集,梳理建立安全风险清单,组织开展常态化综合监测管控、应急联动处置等工作。
危险化学品管道运营企业参与实施危险化学品管道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建设与运营工作,整理危险化学品管道安全风险数据,梳理安全风险,开展常态化综合监测监控、应急联动、自查处置等工作。
依托危险化学品管道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立健全平台运行维护、接报响应制度、安全保障等制度。要进行 7x24 小时监测值守,对报警信息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后,按预警信息级别向行业主管部门、应急管理部门、属地政府、权属责任单位发布预警类型、位置、风险大小等相关信息,督促相关单位及时处置,进行闭环管理。
在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的基础上,鼓励和动员社会化资金投入。
附件:天津市滨海新区大应急融合平台危险化学品管道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指南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应急管理局
推荐使用IE8及以上版本浏览器浏览
网站标识码:1201160058
联系方式:022-653056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