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应急管理局

滨海新区应急管理局2020年度行政执法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 2021-03-29 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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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区应急管理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严格落实市应急局和区委、区政府应急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年度重点工作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理清工作思路,抓关键环节,积极合理安排各项工作,深入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能力,规范行政执法流程,现将2020年行政执法工作报告如下: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规范执法行为,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一是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依法行政。科学合理编制了《滨海新区应急管理局2020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并按照计划开展执法检查工作。在各类行政处罚过程中,区应急局严格依法依规办事,重依据、重证据、重程序,公正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及时公开行政处罚结果,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进一步得到加强。

    二是圆满完成安全生产执法监督检查工作。2020年区应急管理局在做好全区疫情防控工作基础上,按照三年专项行动方案部署,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力度。全年,区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检查共计10921家次,实施行政处罚案件235件,处罚金额1019.37万元。其中,执法检查处罚案件183件,处罚金额289.21万元;事故处罚案件52件,处罚金额730.16万元。

    (二)强化履职尽责,严格践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各项要求

    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程序,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认真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要求,推广服务型执法,对阻碍激发市场活力、增加企业压力的执法,一律予以取消,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三)完善决策机制,健全政府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在全面依法治国的大环境下,按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要求,我局全面推进法治审核制度。一是为进一步规范滨海新区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案件审批程序,我局重新修订了《滨海新区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监督平台案件审批管理制度》,明确了各级安全监管机构的执法审批流程,完善了重大执法案件集体讨论制度,认真组织召开案件讨论分析会、事故案审会。较大金额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执法行为均纳入重大行政决策的范畴,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全面落实规范“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二是建立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我局执法处室和大队都配备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法制审核人员,在行政处罚案件、实施先行登记保存措施、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等作出决定前进行法制审核。对于每项重大执法决定必须经过局法制部门合法性审查,切实保证行政执法决定严格依法,守住法律底线,保证合法行政。

    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了专业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重大行政处罚、事故调查的合法性审查中听取法律顾问的意见和建议,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四)加强法治学习教育宣传

    一是组织培训学习。利用应急管理部应急干部网络学院参加网上专题培训班,开展“自然灾害”“应急处置与救援”“安全生产执法和工贸安全”“应急管理综合实务”等主题培训。按照区司法局有关工作安排,组织全局领导干部参加网上学法用法培训,并全部通过考试。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举办了《民法典》专题学习讲座,将《民法典》普法宣传和行政检查工作充分结合,推进《民法典》有效实施。

    二是开展全民安全生产法治宣教活动。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成立“七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七五”普法计划,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落实,利用12.4宪法日、安全生产月、5.12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法》宣传周等重要节点,多种形式开展普法宣传,实现法治机关建设与普法工作相互嵌入、深度融合。

    三是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按照应急管理部和市应急局“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统一部署,区安办、区应急局组织开展线上安全生产公益培训,面向企业主要负责人与社会大众,重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事故案例警示等内容,累计开展12期,培训考核企业主要负责人1406人。

    二、存在问题与不足

    2020年,我局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有所提升,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一是法制工作力量较薄弱,法制机构组建和人员还不到位,法制审查等依法决策机制贯彻落实不到位二是执法人员整体素质还需提高。一线执法人员的数量、能力水平不能完全满足现在行政执法相关制度要求要求,需要进一步加强指导和培训。三是法治宣传教育存在欠缺,法治意识不足。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全面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

    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的理念,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建立健全风险评估制度,完善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机制,及时掌握决策执行情况、评估决策执行效果。

    (二)完善法制队伍建设

    加强法制机构人员配备,充实法制机构人员力量,加大对法制队伍的培训力度,积极引进法律人才。

    (三)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强化执法队伍的建设,提高执法水平,高度重视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加强对执法人员法律法规等知识的培训,努力打造一支作风优良、素质过硬的执法铁军。

    (四)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高法治意识

    继续落实相关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制度,着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推进发展、维护稳定的能力;有针对性、经常性、多渠道的全方面加强对企业的普法宣传教育,提高企业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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