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新区应急管理局2020年度行政执法情况报告 |
2020年,区应急管理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严格落实市应急局和区委、区政府应急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年度重点工作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理清工作思路,抓关键环节,积极合理安排各项工作,深入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能力,规范行政执法流程,现将2020年行政执法工作报告如下: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规范执法行为,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一是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依法行政。科学合理编制了《滨海新区应急管理局2020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并按照计划开展执法检查工作。在各类行政处罚过程中,区应急局严格依法依规办事,重依据、重证据、重程序,公正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及时公开行政处罚结果,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进一步得到加强。
二是圆满完成安全生产执法监督检查工作。2020年区应急管理局在做好全区疫情防控工作基础上,按照三年专项行动方案部署,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力度。全年,区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检查共计10921家次,实施行政处罚案件235件,处罚金额1019.37万元。其中,执法检查处罚案件183件,处罚金额289.21万元;事故处罚案件52件,处罚金额730.16万元。
(二)强化履职尽责,严格践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各项要求
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程序,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认真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要求,推广服务型执法,对阻碍激发市场活力、增加企业压力的执法,一律予以取消,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三)完善决策机制,健全政府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在全面依法治国的大环境下,按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要求,我局全面推进法治审核制度。一是为进一步规范滨海新区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案件审批程序,我局重新修订了《滨海新区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监督平台案件审批管理制度》,明确了各级安全监管机构的执法审批流程,完善了重大执法案件集体讨论制度,认真组织召开案件讨论分析会、事故案审会。较大金额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执法行为均纳入重大行政决策的范畴,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全面落实规范“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二是建立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我局执法处室和大队都配备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法制审核人员,在行政处罚案件、实施先行登记保存措施、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等作出决定前进行法制审核。对于每项重大执法决定必须经过局法制部门合法性审查,切实保证行政执法决定严格依法,守住法律底线,保证合法行政。
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了专业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重大行政处罚、事故调查的合法性审查中听取法律顾问的意见和建议,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四)加强法治学习教育宣传
一是组织培训学习。利用应急管理部应急干部网络学院参加网上专题培训班,开展“自然灾害”“应急处置与救援”“安全生产执法和工贸安全”“应急管理综合实务”等主题培训。按照区司法局有关工作安排,组织全局领导干部参加网上学法用法培训,并全部通过考试。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举办了《民法典》专题学习讲座,将《民法典》普法宣传和行政检查工作充分结合,推进《民法典》有效实施。
二是开展全民安全生产法治宣教活动。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成立“七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七五”普法计划,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落实,利用12.4宪法日、安全生产月、5.12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法》宣传周等重要节点,多种形式开展普法宣传,实现法治机关建设与普法工作相互嵌入、深度融合。
三是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按照应急管理部和市应急局“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统一部署,区安办、区应急局组织开展线上安全生产公益培训,面向企业主要负责人与社会大众,重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事故案例警示等内容,累计开展12期,培训考核企业主要负责人1406人。
二、存在问题与不足
2020年,我局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有所提升,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一是法制工作力量较薄弱,法制机构组建和人员还不到位,法制审查等依法决策机制贯彻落实不到位;二是执法人员整体素质还需提高。一线执法人员的数量、能力水平不能完全满足现在行政执法相关制度要求的要求,需要进一步加强指导和培训。三是法治宣传教育存在欠缺,法治意识不足。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全面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
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的理念,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建立健全风险评估制度,完善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机制,及时掌握决策执行情况、评估决策执行效果。
(二)完善法制队伍建设
加强法制机构人员配备,充实法制机构人员力量,加大对法制队伍的培训力度,积极引进法律人才。
(三)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强化执法队伍的建设,提高执法水平,高度重视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加强对执法人员法律法规等知识的培训,努力打造一支作风优良、素质过硬的执法铁军。
(四)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高法治意识
继续落实相关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制度,着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推进发展、维护稳定的能力;有针对性、经常性、多渠道的全方面加强对企业的普法宣传教育,提高企业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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